根据安教文明(2009)1号文及安政人(2010)4号文的有关规定。学校于2014年1月8日下午在校长室召开校长办公会,就学校被授予泉州市第十二届文明学校奖金分发方案进行讨论。经与会人员讨论研究,并提交1月9日行政会讨论通过,一致决议如下:
1、分发对象:2013年度(2013、1、1—2013、12、31)在编在岗的教职工。
2、对在本年度履职不来位,受来学校诫勉谈话者扣100元/次;庄丽红 方少芬。
3、有关界定:
① 工作调动者按1/2发放:黄秋宝 谢泽鸿
② 请长假者给予全部扣发:白丽萍 康双燕
③婚假、产假、进修按有关规定全部发放。
④全年事、病假超过8天,从第9天起开始扣发。运算办法为:个人应发奖金÷360/天×超过天数。
⑤例会:请假10元/次 缺勤30元/次。
⑥旷课、旷工:旷课50元/节 职员旷工每天按二节运算。
⑦全年教职工考勤统计表附后。
福建省安溪沼涛中学
2014、1、9